作者/亞美將

不管是物品、美食、寵物…等,只要自己已經不喜歡了,就會開始迷戀另一個新的開始。

有陣子你可能很喜歡吃某樣食物,甚至別人想分你一口來吃,你卻緊抱著那食物不想分享給人;買了一台很漂亮的相機,但是使用了一陣子後,因為效能的關係,你想淘汰舊相機,你還在想:『最近好多朋友生日,該送給哪個朋友好呢?』

不愛了,就有正當的理由。
會放手的,更能確定是自己不想要的。

假設你是一個單身人,內心不時覺得很寂寞,偶爾發覺自己其實身邊也需要一個伴來陪,突然間,在你的眼前有個條件好的對象,你會願意放手介紹給你的單身好朋友嗎?

若不是十足的好朋友,這樣的行為等於是自殺性斷送幸福,替自己即將獲得愛情的生活畫上句點,我相信沒有多少人有這個能耐可以做這樣的犧牲。

誰願意?
是啊,誰都不願意放掉手中最好的機會。

那麼為什麼自己還不肯付出行動,是因為喜歡享受曖昧期的朦朧美還是再一段感情剛開始的時候你是屬於被動型?

既然遲遲不肯墜入愛河,就表示你還在觀察其他對象,但是當你心中認定了哪些人是你要的,或是不要的,你為什麼還會把那些不要的緊握在手中呢?

許許多多答案無法解讀出自己的『為什麼』。

只是我們可以解讀出,當一個人愛上另一個的人時,就算身邊的親朋好友再三反對,你仍舊是要突破閒言閒語不顧一切去愛那一個人。

這,就是為了愛。

對一個人的喜歡與愛,總可以用許多不同的藉口與理由去告訴其他人,讓自己的喜歡與愛成為合理化。

而,當你擁有眾多追求者,你會願意放手其中幾個給身邊的單身朋友嗎?
這跟吃到飽的感覺很類似,花了多少錢,就是要吃夠本才會覺得划算、值得。

相對的,遇到你認為和你非常match的對象,你一定會想要和他來一段戀愛,即使談不成戀愛,但你仍想要和他譜出一段難忘的回憶,因為你想要在他心中成為他獨一無二的好朋友或是一段美好回憶。

然而,本來緊握在你手中的對象,突然間你想放手了,那個對象想必是你不再想眷戀的對象,那個人你可以變得很大方介紹給你的單身朋友,都只是因為你覺得『我對他已經沒有感覺了』。

會放手的,必定是不想要的。

不曉得你現在手中握緊了幾個人頭,願意分送給其他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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